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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创新子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处
浏览:
2025-05-21

各学院(部门)及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称“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旨在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学校培养更多国际化师资人员。

2025年,我校教师申报“西部项目”须依托已获批立项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称“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即在2025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立项申报获批后,教师才可于2026年6月申报项目(以此类推,在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立项申报获批后,教师才可于2027年6月申报项目)。我校须于7月20日前将2025年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上报我省,我省统筹研究并确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我校申报的地方创新子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立项申请单位须紧密结合自身某一学科建设(包括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利用与国外(国别最多2个)至少1所高校或研究所签定的合作协议(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内容包含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的交流与合作;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不提供合作协议),申请“西部项目”创新子项目立项资助。所申报的立项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二、项目管理

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6-2028年)。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对我校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四、立项申报

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项目信息采集表》(参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的Word或PDF格式电子资料于2025年7月20日前传至1464616717@qq.com。

项目详情可查阅项目详情请查阅《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58)和《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56),或咨询国际合作部(地址:学校彭家坪校区东区敦雅楼A区407室)电话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件:1.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2.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采集表

3.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甘肃省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依托文件,仅供参考)

4.兰州理工大学与某国某某研究所(大学)合作研究协议(依托协议,仅供参考)

5.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仅供校内参考使用)


国际合作部

2025年5月21日